新法出台,坦桑采矿业迎来转折?

2017-07-21 09:40:27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7月21日电 据非洲华侨周报道,马古富力总统日前签署了一系列新的自然资源保护法案,意图对坦桑尼亚自然资源开采和保护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在近日通过的法案中,两项对坦自然资源有直接影响的法律分别是《自然资源合同不合理条款审核和重新谈判法案(2017版)》和《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法案(2017版)》。舆论认为,新法不仅有助于保护自然资源,还维护了坦桑民众在开采过程中的利益。

  多多马大学的一位教授表示,新法的制定综合考虑了投资商和坦桑人民的利益。该领域相关方都应遵守这项法律。

  卡利亚库的一位宝石经销商说,新法出台,为坦桑政府和人民开辟了新道路。他认为新法对政府和人民来说都是契机。政府能够从采矿场了解到开采矿物的总量,并据此收取相关税费。坦桑人民也能够从中获益。

  另外一项新法,《自然资源合同不合理条款审核和重新谈判法案(2017版)》规定议会能审查公司和政府间的所有合同。

  很多年来,坦桑民众一直有声音抱怨合同不透明,很难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现在,根据这项新法律赋予了议员审查权,规定国民议会议员可以审查政府就自然资源做出的任何安排和决定。坦桑民众能够通过所在地区的议会代表查看与自然资源相关的所有合同。对于那些不符合坦桑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合同,将进行进一步审查。

  在《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法案(2017版)》中,法律明确坦桑人民享有坦桑自然资源和财富的永久主权,由政府代表坦桑人民来行使。新法中明确指出,除非坦桑人民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否则其他任何开采矿产的决定都是非法的。

  此外,新法还规定政府持有企业的股份。新法要求政府至少在每个项目中占到16%的股份。此外,凡是通过坦桑自然资源获得的盈利,都应保留在坦桑当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新法还把特许开采费用从4%提高到6%。这将增加政府在采矿相关业务的收益。

  法律规定,凡是自然资源开采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纷争都应该按照坦桑法律来处理。换句话说,新法生效后,坦桑有了自己的法律可依,不必寻求国际调解。

  坦桑宪法和法律事务部部长卡布迪表示,坦桑是非洲第一个通过立法来保护本国自然资源的国家。

  除了出台新法,政府还将推动矿业公司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DSE)强制上市。这也是坦桑政府试图增加国家自然资源透明度,让坦桑民众从中获得更多实际利益的举措。

责编:邵宇翔、海外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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