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人在坦非法收购龙虾被捕 华人在海外需守法
图片来源:非洲华侨周报
1月26日,来自香港的吴某因非法从事龙虾收购贸易活动,被坦桑尼亚警察局拘留。事件发生后,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及当地华助中心及时伸出援手,帮助侨胞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同时,当地华侨华人呼吁,海外华侨华人应努力维护好自身形象,避免做“巨婴式”公民。
当事人面临4项指控 “释放”过程一波三折
1月26日,来自香港的吴某因非法从事龙虾收购贸易活动,被坦桑尼亚警察局拘留,并受到以下四方面的指控:在未办理任何工作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在坦进行龙虾收购等商业活动:在未办理坦旅游与自然资源部渔业部门相关许可证件的前提下进行龙虾收购;在未依法注册坦相关税务证件情况下进行龙虾收购:违反了坦渔业部门不得购买500克以下尚未成年龙虾仔的相关规定。
1月29日上午,案件审理会议判定当事人违法,处以1.5亿坦先令(2018年1月29日汇率:约合42.23万人民币/52.14万港币)罚款后释放。吴某被拘留当日,在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领事部的关注下,坦桑华助中心主任朱金峰带律师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跟进案件。随后吴某缴纳1.5亿坦先令罚款,在办理完成相关释放手续后,扣押吴某的警察局声称还有移民局手续未签署,不予释放。
在朱金峰及华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当地警察局同意释放吴某,但仍需要先得到移民局批准。随即朱金峰与华助中心常务副主任冯振宇等人,一起前往移民局签证事务官员处协商此事,最终于1月29日晚12时左右得到移民局批准,吴某被释放。
图片来源:非洲华侨周报
当地华人各抒己见 呼吁及时了解当地法律
事件发生后,在坦华侨华人各抒己见。部分华人表示,坦政府此项规定过于严苛,去市场买海鲜一定要仔细称量检查海产品,防止“钓鱼执法”,引来不必要麻烦。有的华人则称,当事人未及时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就从事龙虾收购实属不该,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还有的华人对警察局收到罚款后并未释放吴某的行为感到愤怒。
事件发生过程中,筹集善款帮助改善华人形象的侨胞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们当中的部分人认为,吴某的这种行为可能有损华人在当地的形象,深感惋惜和遗憾。
使馆、华助中心伸援手 第一时间跟进案情
面对吴某的遭遇,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和华助中心第一时间带律师赶往现场,跟进案件。当得知缴纳罚款之后警察局仍不放人时,侨团积极采取措施,最终吴某被释放。
面对困难时,在坦侨胞反应之快、应对之及时,值得敬佩。他们牺牲自己宝贵的时间,体现出海外侨胞的团结一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情谊。
笔者观点
华人应积极维护形象 避免做“巨婴式”公民
出了国的人更爱国,这对于海外侨胞来说,是不争的事实。而对大多数海外侨胞来说,在居住国团结一心就是爱国的重要表现,大家也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的爱国热忱。但团结不应只体现在危机发生后,更应体现在如何共同建立健康的华人整体形象上。一些让华人形象受到损伤的事件时而发生,尽管是小部分人的个人行径,但有时却损害了华侨华人一直以来努力维护的形象。
为了应对此类事件,海外各种华人互助组织、警民合作中心应运而生。一直以来,政府和侨团组织为那些不文明的行为付出着、奔波着、劳累着。而中国外交部更是随时随地通过各种手段对走出国门的同胞进行提醒。
图片来源:非洲华侨周报
笔者希望此事可以引起广大华侨华人的注意及重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愿常怀不忘初心的情怀,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形象”的一部分。华人在海外须尊重和遵守当地法律,依法经营,合法赚取利润,多做有意义的工作,让那些为了改善华人形象奋笔疾书的新闻媒体有更多的素材报道华人的好人好事。
对海外华侨华人而言,每当我们为祖国感到骄傲的时刻,都应该问心无愧于自己做好了“中国人”这个角色,这或许是“什么是爱国”最好的答案。
如今,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作为在海外的“中国名片”的华侨华人更应该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来源:非洲华侨周报 文/博弈)
责编:邵宇翔、樊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