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坦桑尼亚使馆举办劳工法讲座

2016-08-03 13:49:22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8月3日电 据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消息,2016年7月30日,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卡利亚库商会和中南屋联合举办了劳工法讲座,邀请坦桑劳动局局长助理马科依、坦桑雇主协会律师和资深人力资源经理向旅坦侨胞普及坦桑新劳工政策,中资企业和侨胞代表50余人出席会议。     

  

  苟皓东公参在发言中结合实际案例,呼吁旅坦侨胞熟知并严格遵守坦桑劳工法律,积极加入坦桑雇主协会等组织,及时办理工作签证,自觉远离“三非”;尊风敬俗,善待雇员,融入并回馈当地社会,创造良好投资生存环境,与坦桑员工结为事业上的好伙伴和生活中的好朋友,树立维护中国公民、企业和国家的形象,争做民间大使。  

     劳动局长助理介绍了坦新一届政府的劳工新政,讲解了员工休假和终止雇佣合约等法律规定,同时列举了易出现的各种劳工问题,如雇主在一年里应给予雇员连续28天带薪休年假的权利,雇员应享有126天休病假的权利,前63天为全薪休假,后63天为半薪休假;终止雇佣合同应基于以下条件:一是员工退休或修改合同期限而自动终止;二是雇员工作能力不匹配、不遵纪守法、身体状况不适等因素终止合同等。   

 

  雇主协会律师和人力资源经理分别介绍了雇佣标准、雇员抉择、劳资关系和纠纷仲裁调节等事项,同时提醒雇主单位无论应聘者是何种肤色、种族、宗教信仰或患病与否,雇主都不能歧视。雇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为9小时,延长工时则不能超过12小时;一周最多工作6天,但累计不超过45小时;每四个工作周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50小时;夜班时间应为晚20:00-凌晨6:00,不可安排怀孕8个月或生育2个月内的女职工加夜班;严禁雇佣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等。   

听众纷纷就劳资关系等问题提问,嘉宾作了详细的解答,全场气氛十分热烈。许多同胞提出,希望今后多组织这样的活动。  

责编: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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